本指南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概述
ABA 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发布正式意见 512,这是其首份关于律师使用生成式 AI 工具的正式职业伦理意见,将既有《律师职业行为示范规则》适用于 AI 使用。
对 AI 与数据提出哪些要求
| 职责 | 意见要求律师采取哪些做法 |
|---|---|
| 专业胜任(示范规则 1.1) | 了解所用 AI 工具的收益、风险及限制,并适当审核输出。 |
| 保密(示范规则 1.6) | 评估客户信息被披露或访问的风险。向能从输入中学习并分享信息的工具输入客户信息前,须取得客户的知情同意;委托函中的笼统同意条款并不足够。 |
| 沟通(示范规则 1.4) | 某些情况下,须告知客户使用了 AI。 |
| 诚实义务与有依据的主张(示范规则 3.1、3.3、8.4(c)) | 在诉讼文书和陈述中采用 AI 输出前,先核实。 |
| 监督(示范规则 5.1、5.3) | 制定 AI 使用政策,并监督使用 AI 的律师与员工。 |
| 费用(示范规则 1.5) | 收费应合理。通常不得向客户收取学习生成式 AI 工具所花时间的费用。 |
Matrix 如何协助
| 职责 | Matrix 如何协助 |
|---|---|
| 保密 | Matrix 在律所内部运行,默认离线;只有经您的 IT 团队批准,才会访问外部服务。Synexas 不接收客户信息,唯一例外是您要求的验证:在 NDA 约束下使用您授权的数据,使用后删除。模型不使用您的数据训练。 |
| 信息隔离墙 | 文件默认私有,按角色分配权限。事项级权限与共享要求按工作流约定。 |
| 专业胜任与诚实义务 | 依据文档生成的回答附来源供审核,缺失信息始终明确呈现。 |
| 监督 | 律所持有所有账号,并可审核、导出本地审计日志。 |
本地部署不能认定律师已履行专业职责,但可为律所提供更可控的环境,执行自身 AI 政策、审核及计费规则。
您仍需承担的责任
- 律所的 AI 政策与培训
- 决定何时需要征得客户同意或向客户披露 AI 使用情况
- 使用前审核并核实每项输出
- 适用您所在州的规则与意见
- 计费方式
评估 AI 供应商时该问什么
- 工具会从我们的输入中学习吗?其他用户或客户是否可能获取这些信息?
- 客户文档在哪里处理与存储?
- 供应商人员能访问我们的事项资料吗?
- 每个回答都显示来源吗?
- 能按事项限制访问权限吗?